沒有家的狗兒
原設計者:彰化師大輔導與諮商學系 95級 楊淑宜
單元名稱 |
沒有家的狗兒 |
次數 |
一 |
人數 |
4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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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 |
45分鐘 |
地點 |
一般教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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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學目標 |
1. 讓學生能尊重生命,愛護流浪狗。 2. 在發現流浪狗受傷時,有應對能力。 3. 能影響別人一同愛護動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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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論基礎 |
1. 一般人遇到動物受虐處置的方法。(詳見附錄一) 2. 關懷動物、尊重生命的理念宗旨。(詳見附錄二) 3. 吃狗肉文化看關懷動物。(詳見附錄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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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器材 |
投影片、學習單、題目單、pp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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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者 |
楊淑宜 911100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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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名稱 |
活動流程 |
時間 |
器材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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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身活動
發展活動
結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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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暖身 1.【指導語】各位同學大家不知道有沒有看過「再見了!可魯」或是「101忠狗」?那些大麥町、拉布拉多狗狗是不是每一隻都看起來好乖,好可愛?好多人養對不對?但其實在電影熱潮後,小狗長大變大狗後,很多人才發現大的狗狗怎麼變醜了?拉布拉多怎麼那麼皮?都管不動呢!接著就不想養,丟在一邊就算了。 大家有在路上看過流浪狗吧?牠們在你們心中的樣子是怎樣的呢?你們是覺得牠們髒西西的很惹人厭?還是覺得牠們好可憐呢?老師有準備一些流浪狗的照片,我們現在就一起來看看。 2.【指導語】看完之後,大家不知道有些什麼樣的感覺?養在家裡的狗跟流浪狗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?可不可以有同學願意跟我們分享的呢? 3.【講述主題】好,今天我們上課的主題呢,就是要大家尊重及愛護生命。每一隻狗一隻動物都是一個寶貴的生命,但人們有的時候卻自認為比別種生物高一等,這樣的想法你們能接受嗎?以下課程的活動可以讓大家有一些思考。 二.流浪狗與我 1.【指導語】好,現在請大家分成四組,請組長來前面拿題目和學習單。每一組有不同的情境題目,請大家盡量揣摩題目中的角色,才能讓大家引發更多討論,並在學習單上紀錄你們討論的內容。討論過後,待會兒請依照組別順序上來報告或演出。 四小題: (1) 我是一隻流浪狗,我的一天是這樣過的... (2) 如果家裡的狗狗我不想養了該怎麼辦? (3) 家裡最疼我的阿公準備要殺一隻狗煮香肉給我補身,我會吃嗎?我該怎麼做 (4) 在路上看到一隻狗狗被車子撞了,此時我會怎麼做? 2.【指導語】同學們大家都討論好了吧,請各組照順序上來呈現。 3.【討論】同學們演的都相當精采,不知道大家看了有什麼感覺呢?當流浪狗的感覺是輕鬆的還是辛苦的呢?家裡的狗狗不想養了,你們是不是已經知道其他方法了?還有你可以影響別人跟你一起愛護狗兒,不殺牠來做香肉嗎?遇到受傷的狗,你是不事也有基本的應對能力了?想必大家一定有許多想法,那可不可以請同學跟我們分享看看呢? 三.老師結語 1.老師經驗分享: 今天聽了大家很多的分享跟演出,老師也跟大家分享我的一些經驗。 老師以前在大學的時候有參加學校的愛狗社,主要的內容是在餵狗、帶狗去結渣還有看醫生。因為學校的人不希望有流浪狗在,竟然叫私人的補狗隊來學校抓狗,當時的同學還跑去跟他們吵架,就是不想要這些可憐的狗兒被做成香肉。當然想要留下狗就要有一番作為。我們將學校的狗照顧的很好,為牠們戴上項圈、打預防針、訓練牠們趕外來的狗,並讓牠們習慣親近人,希望人狗關係能夠和諧。前面看到一隻斷腿的狗狗也是在社團募款下,讓牠可以去開刀,後來牠也恢復的很好。因此,我們的社團在學校獲得很多的肯定唷。大家聽了老師的經驗,不知道有沒有讓你們對狗狗更想盡一份心力呢?
2.結語:希望大家能好好尊重生命,讓每個生命都能快樂幸福地生活在這地球上。也希望大家在自己都做到之後,可以去影響更多的人。 3.好,那今天的課就上到這裡,各組的學習單要記得交上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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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’
2’
5’
20’
10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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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影片+ppt
題目單+學習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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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附件
[附件一]學習單
第一題:我是一隻流浪狗,我的一天是這樣過的...
討論內容:
小組心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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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附件二]學習單
第二題:如果家裡的狗狗我不想養了該怎麼辦?
討論內容:
小組心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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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附件三]學習單
第三題:家裡最疼我的阿公準備要殺一隻狗煮香肉給我補身,我會吃嗎?我該怎麼做
討論內容:
小組心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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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附件四]學習單
第四題:在路上看到一隻狗狗被車子撞了,此時我會怎麼做?
討論內容:
小組心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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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附錄
[附錄一]
◎環保署和農委會在對流浪狗處理的職權劃分界線:
兩個都是行政院所屬單位,但架構、功能不盡相同。農委會是由委員們所組成的咨議單位,功能上較傾向政策面的研究與制定,有將無兵,嚴格講不應該算是一個真正實體存在的機關(但現實上卻是)。環保署是實體存在的院屬署級政府機關,有將有兵,無論Size與Scale都比農委會大。目前的情況是,對流浪狗處理的政策研究與制定(如動保法)都是由農委會負責,但執行實務上(比方捕捉流浪狗)是各地方縣市政府環保局所屬的清潔隊;都是環保署的兵。
² 聽說農委會只管野生動物,流浪狗算野生動物嗎?
農、林、漁、牧都歸農委會管,流浪狗不算野生動物。
² 一般人遇到動物受虐,應如何求助:
告狀要有事實、時間、地點、人(當事人和目擊證人)、事。如果是過去的事,儘量靠記憶寫大約時間,當事人要寫清楚(職位名稱祖宗八代…),目擊者不想惹事可不記名,但要寫人數。事情描述清楚,但以陳述事實為主,避免太多情緒性或挑撥性的形容詞(適當些許的感性應是好的)。
[附錄二]
*認識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
民國八十三年,「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」(Taichung Universal Animal Protection Association)在台中市成立了。我們由一群熱心參予的人士籌組而成,幾年來秉持著一份對生命的執著與熱愛,協助無家可歸的同伴動物重新獲得庇護,希望流浪動物將不再流浪。在「關懷動物、尊重生命」的理念與「戒生止殺」的宗旨推動之下,目前我們的工作重點包括了:
◆秉持人道精神,爭取街頭流浪動物生命尊嚴及生存權益;
◆敦請政府重視保育,以尊重生命的態度對待失家動物;
◆集合愛心人士力量,落實動物保護法,建立正確飼養觀念;
◆教育宣導,以舉辦活動、演講或座談方式倡導「尊重生命」的觀念;
◆提倡節育手術,以「戒生止殺」的方式減少街頭流浪動物的數目;
◆每週定點定期舉辦「給牠一個家!」流浪動物愛心認養活動;
◆積極推動「不亂買、不亂養、不亂丟」的三不政策。
■認養須知
◆同意植入晶片,現場登記,認養人需年滿十八歲,並不限定於台中市民。
◆認養資料將檢送「台中市動物防疫所」列管追蹤,須遵守「動物保護法」,
落實寵物登記管理辦法之規定。
◆領養後覺得不合適,務必於一星期內連同認養承諾書帶回,告知退回原因。
若超過一星期者,有義務為寵物至會場另找主人或依本協會規章辦理。
◆負起「養牠愛牠,不傷害不拋棄」的責任。
需為牠結紮、植入晶片,定期做好各項預防注射。
◆不任意將寵物轉手他人,善盡疾病醫療、餵養照顧之責任。
◆認養手續與晶片之費用總計為:晶片費+登記費+狂犬疫苗+手續費
晶片費=300(繳交予動物醫院)
登記費=已結紮犬500,未結紮犬1000(繳交予台中市政府)
狂犬疫苗=200(繳交予動物醫院)
手續費=300(唯此筆才為協會自收之手續費,補貼犬隻飼養開銷)
[附錄三]
*吃狗肉扯出文化之爭 關懷生命協會
去年7月16日,一些來自美國、英國和加拿大等國家的民間動物保護團體,分別在韓國駐當地的大使館門前,舉行了反對吃狗肉的抗議示威,這股抵制聲浪亦衍生到亞洲,昨日包括台灣在內的12個亞洲國家的動物福利團體,亦發起了同樣的抗議行動。然而面對全球動物保護人士的抗議,韓國狗肉餐飲業者及饕客反彈的聲浪也很大,其立論不外乎是「尊重韓國飲食文化」(其實韓國普遍吃狗也不過是近五十年的事)。
談到「狗文化」,忘了是在哪看到的一段話:「浪漫的法國人看到牠就想到情人;孤獨的美國人看到牠就想到兒女﹔貧苦的愛斯基摩人看到牠就想到雪橇﹔重經濟的日本人看到牠就想到配種買賣﹔務實的中國人看到牠就想到冬令進補。」從狗在不同文化當中的位置,從最親蜜熱愛的、到被當作營生工具的、到被屠殺來飽腹的……狗在人類心中的地位是每況愈下,這種親疏距離,正可以代表「動物權」在該國受藐視的程度。
然而,文化本來不應該有優劣之分,但是「動物權」卻有它普世的終極價值--重視「人權」的人們,終究不能閉上眼睛故意漠視動物比人類更弱勢的事實,而拒絕對其伸以援手。這應該是這股全球抗議韓國狗肉「文化」的行動,最重要的一點意義。但是老牌動保人士碧姬﹒巴杜卻在電視節目中大罵「吃狗肉的野蠻韓國人!」,這就讓韓國人的自尊心大大地受傷了。韓國人難免質疑:為什麼你們獨獨青睞狗,對於蝸牛、馬肉、龍蝦卻緘默以待呢?這不是雙重標準的偽善嗎?
其實,當韓國人在做這樣質疑的時候,反而不自覺地在贊同「生命平等論」了,因為不論是韓國的狗,還是法國的蝸牛,站在動物本身的立場而言,牠們的生存意志是等同的,所面臨殘虐的痛苦與死亡的恐懼也是等同的。因此,他們的質疑並不足以推翻「狗權」,反而進一步承認蝸牛、馬、龍蝦的「動物權」了。至此動保人士不得不面對的是其拋出的一個問題:為什麼厚此薄彼呢?
這起抗議行動,本會也有參與連署,就本會而言,那不是獨獨青睞於狗的特別價值,而是衡量現實因緣條件之下,「能救多少算多少」的「護生」考量,這是出發於佛法「緣起論」的「護生觀」,而不是對狗有特別偏愛的「情感」驅策使然。如果當我們關心某一動物的存亡,理由只是因為他「為我所愛」時,暴露的依然是以「我」為中心的意識形態--依自我的情感好樂而決定其存在價值。於是,我們就較能以同理心體會:何以韓國人會將狗肉之爭,視作「文化霸權主義」了--為什麼硬要教我們「把食物當作情人」呢?其中隱藏的已不純粹是「人道」之爭,而是強勢與弱勢的「文化」之爭,這些爭議未必是民族主義的,但背後確實隱藏著赤裸裸的「權力運作」。配合此種意識形態,大喊「狗肉殘忍」的人,也可以同時心安理得地大啖豬牛,讓「吃狗」的轉而選擇「吃豬吃牛」之後,讓狗肉餐飲業者無以為繼,而就此可以宣佈「反狗肉運動」獲得重大勝利!
當狗肉「文化」糾葛上「經濟生活」的時候,韓國的狗肉問題就比台灣複雜得多了。要知道,自韓戰以後至今,狗逐漸成為韓國第三大重要的經濟動物,是許多老百姓重要的日常生計,當韓國人反彈歐美「文化霸權」將其動物倫理價值強加於其上的時候,素來強硬的動物權團體,也不得不折衷地說:「我們抗議的是韓國殺狗的殘忍方式」--或許他們也了解到,老百姓「生活」或「生計」的現實問題,比「文化」的爭議更堪同情。但是這並不代表承認「力量」的合理性:只因為動物是比市井小民更弱的弱者,所以允准弱者以力量(屠刀棍棒之類)摧毀更弱者。
「文化」因需要而生,也會因不需要而消逝,「文化變遷」--某一文化中任何部分的改變,原因可能是與其他文化接觸,或來自於內部自發性的調整。不論民族性堅強的韓國人,與全球動物保護人士之間如何「擦槍走火」,都不能否認也無法違逆這股「動物權」之為普世價值的世界潮流--這不是屈服於西方「文化霸權」的力量,而是人類基於對於動物苦難的不忍之情從而產生的道德覺醒。
﹝原刊於6月17日自由時報「自由廣場」﹞